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机构包括:全体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实验室技术委员会、检查机构技术委员会、评定委员会、申诉委员会和秘书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委员由政府部门、合格评定机构、合格评定服务对象、合格评定使用方和专业机构与技术专家等5个方面,总计63个单位组成。
2021年2月1月,中新网消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科研实验室专业委员会日前在北京成立。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制度已经融入国际认可互认体系,并在国际认可互认体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为国际认可论坛(IAF)、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正式成员并分别签署了IAF MLA(多边互认协议)和PAC MLA,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是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和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正式成员并签署了ILAC MRA(多边互认协议)和APLAC MRA。
校准实验室认可部
1.负责校准类实验室认可制度和方案研究,及相关领域工作组的牵头管理工作;
2.组织校准、国防,以及电子电器方实验室认可申请受理、评审以及后续的监督、扩项和复评活动,并实施监控。承担部分现场评审工作;
3.负责审查评审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提交认可评定;
4.负责相关专业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5.承担政府委托的资质认定,政府、行业和社会委托的相关技术评价,以及军民融合等工作;
6.承担对评审员/技术专家进行培训、监督和评价的有关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认可监督部
1.归口承担并组织开展政府委托的对认证机构、实验室、检验机构等的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调查等技术支撑工作;
2.归口与认证认可协会行业自律监督活动等的联动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3.组织开展CNAS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4.组织开展CNAS确认审核工作;
5.负责对已认可的机构及其客户有关的投诉调查处理工作;
6.承担对评审员/技术专家进行培训、监督和评价的有关工作;
7.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