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投标保函格式,主要是指投标保函的担保条件,即:
1. 如果委托人在投标书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如果委托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雇主的中标通知后:
(a) 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要求(如果要求的话)签署合同协议;
(b) 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而雇主指明了产生上述情况的条件,则本行在接到雇主的次书面要求就支付上述数额之内的任何金额,并不需要雇主申述和证实他的要求。
对于上述投标保函格式,投标商在向银行申请开列时,不得更改。任何更改都将导致废标。
银行保函是由银行开立的承担付款责任的一种担保凭证,银行根据保函的规定承担付款责任。银行保函大多属于“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是不可撤销的文件。银行保函的当事人有委托人(要求银行开立保证书的一方)、受益人(收到保证书并凭此向 银行索偿的一方)、担保人(保函的开立人)。
基本栏目
包括:保函的编号,开立日期,各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有关交易或项目的名称,有关合同或标书的编号和订约或签发日期等。
责任条款
即开立保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保函中承诺的责任条款,这是构成银行保函的主体。
保证金额
是开立保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所承担责任的金额,可以是一个具体的金额,也可以是合同有关金额的某个百分率。如果担保人可以按委托人履行合同的程度减免责任,则必须作出具体说明。
有效期
即迟的索赔日期,或称到期日(expiry date),它既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日期,也可以是在某一行为或某一事件发生后的一个时期到期。例如:在交货后三个月或六个月、工程结束后30天等。
索赔方式
即索赔条件。是指受益人在任何情况下可向开立保函的银行提出索赔。对此,国际上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一种是无条件的或称“见索赔偿”保函(First demand guarantee);另一种是有条件的保函(Accessary guarantee).索赔形式一般为见索即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