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信用是指受信人(雇员)从事某一职业或担任某一职位时,在职业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在履行职业行为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关于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各个方面素质的综合记录和评估,重点体现在个人对工作所负责任的承诺和遵守上。
简单的说职业信用就是指职业人在诚信度、 合规度、 履约度方面的信誉和能力。 职业信用是个人商业信用、 资产信用、 信贷信用的基础, 它反映个人学识和经验提升的过程、 工作责任的承诺与遵守、 职业形象、 收入或财产来源的渠道, 甚至身体健康的状况,是企业识别和配置人力资源的基本依据。
我国承认的高级职业资格主要有: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的工人编制和工人工种的高技能人才为高级技师。如:汽车维修工高级技师. 电工高级技师、车工高级技师、钳工高级技师、家用电器维修工高级技师、化学检验工高级技师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有两个版本,分别是:职业资格证书(一级)和职业资格证书(二级/高级技师)两种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管理类(统考)职业资格证书(一级)只是对应于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级别,但不等同高级技师,管理类不属于工人编制和工人工种,如: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管理师、物流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