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是职业水平评定(职称评定)的一种。其下,有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等职称;其上有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职称。当然,这也只是对从事工程建设或管理人员技术水平的一种标定而已。
通常所说的工程师,是指中级工程师。工程师职称是要上级主管部门评定,全国通用。其中,2017年1月1日起,不再需要考中级英语职称考试和应用计算机考试。
具有技师资格,并在技师岗位连续受聘三年以上或累计受聘五年以上者,可以申请高级技师鉴定,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组织初评,提出推荐意见,报省劳动行政部门组织评审。
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高级技师。
(一)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及以上并做出突出贡献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本职业较为复杂的工作;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和掌握相关工种(一般应在2个及以上)的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并达到高级技能(国家职业标准三级)的水平。
(三)具有技术管理能力,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活动;在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工艺革新方面的创新;独立处理和解决本职业高难度生活技术问题和工艺难题等方面成绩显著。
(四)能组织开展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有两个版本,分别是:职业资格证书(一级)和职业资格证书(二级/高级技师)两种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管理类(统考)职业资格证书(一级)只是对应于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级别,但不等同高级技师,管理类不属于工人编制和工人工种,如: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管理师、物流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