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技师资格,并在技师岗位连续受聘三年以上或累计受聘五年以上者,可以申请高级技师鉴定,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组织初评,提出推荐意见,报省劳动行政部门组织评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有两个版本,分别是:职业资格证书(一级)和职业资格证书(二级/高级技师)两种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管理类(统考)职业资格证书(一级)只是对应于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级别,但不等同高级技师,管理类不属于工人编制和工人工种,如: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管理师、物流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等。
高级技师如果工作关系在国内市外,且具有干部身份。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聘的高级技师可享受副高(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主任医师)同等待遇,很多省份和地区高级技师退休时可享受高级技师补贴。
高级技师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高级技术职务。高级技师应在技术密集、工艺复杂的行业中具有高超技能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技师中考评、聘任。高级技师是技术工人中技艺精湛、经验丰富和工艺加工生产制造的高级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