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蓄水容器涉及饮用水卫生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规定

2022-03-09 11:00   72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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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卫生行政许可及申请延续、变更、注销和补发的,提交原件 1 份;

(二)除检验报告及文件外,申请材料原件应当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国产产品委托生产的,还应当逐页加盖实际生产企业公章;

(三)使用 A4 规格纸张打印,各项材料应当使用明显标志区分;

(四)应当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申请内容应当完整、清楚,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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