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上门服务收费标准按 “医疗服务 + 上门服务费” 双轨定价,公立基层多执行政府指导价,县级及以上公立与私立 / 第三方多为市场调节价,核心是成本测算、政策合规与供需平衡,流程含立项、成本核算、论证公示、备案实施与动态调整
交通成本
核算逻辑:
交通成本 = 起步里程成本 + 超里程成本 + 车辆 / 燃油 / 折旧 / 保险分摊
常见核算方式:
2 公里内:固定起步价(如 20–40 元)
超 2 公里:每公里 8–15 元
夜间 / 偏远地区:上浮 20%–50%
一个完整的成本核算示例(便于你直接套用)
假设:
主治医师上门
往返 6 公里
服务:换药 + 简单诊查
白天工作日
核算:
人力时间成本:1 小时 × 100 元 / 小时 = 100 元
交通成本:起步 30 元 + 超 4 公里 × 10 元 = 30 + 40 = 70 元
换药项目成本:人力 40 + 耗材 15 = 55 元
诊查成本:50 元
药品 / 耗材:10 元
管理费率 25%
总成本 = 100 + 70 + 55 + 50 + 10 = 285 元
含管理费 = 285 × 1.25 ≈ 356 元
最终定价:350–400 元(市场常见区间)
成本核算的关键原则(合规必看)
上门费与医疗服务费必须分开核算,不能混为一谈
不得重复收费:如家庭病床、长护险已覆盖的项目,不能再收上门费
夜间 / 节假日溢价必须公示,不能暗箱操作
耗材必须据实结算,禁止打包乱收费
公立机构按政府指导价 / 备案价,私立按市场调节价 + 明码标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