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规与资质
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
处置单位:必须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许可类别处置。
责任:产生单位负主体责任,非法转移 / 处置将面临重罚与刑责。
热处理技术
焚烧
850℃以上高温分解有机物,减容 90% 以上。
适用:废油、废溶剂、医药废物、农药废物。
水泥窑协同处置
危废当燃料 / 原料进水泥窑,最主流资源化方式之一。
等离子体熔融
高温熔融成玻璃体,彻底无害化,多用于飞灰、重金属渣。
验室废液 / 试剂 分类收集原则(最关键)
必须分类,严禁混装!
酸性废液(盐酸、硫酸、硝酸等)
碱性废液(氢氧化钠、氨水等)
含重金属废液(含铬、镍、铜、锌、铅、汞、镉等)
含氰化物废液(剧毒,单独收集,严禁与酸混合)
有机废液(甲醇、乙醇、丙酮、乙酸乙酯、甲苯等)
含卤素有机溶剂(氯仿、二氯甲烷、四氯化碳等)
固体废弃试剂(单独桶装,贴标签)
化验室危废管理要点
专用容器:防腐蚀、防渗漏、带盖
标签必须写清:
名称、主要成分、危险特性、产生日期
暂存要求:
阴凉、通风、避高温、避阳光
酸碱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
禁止:
倒入下水道
混合不相容废液
随意丢弃、掩埋
必须留痕:台账、联单、合同、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