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工,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需要承担哪些风险?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0-11-30 16:53 979次浏览
从市场情况来说,当员工入职公司之后,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属于强制性的行为;当然也有部分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以此为理由拒绝缴纳社保,那么你知道企业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需要承担哪些风险?我们来看看吧。
,被社保局处罚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然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赔偿员工损失
1、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2、承当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3、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4、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5、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他费用。
作为一家专业的人事机构,骏伯人力成立于2003年3月,全国服务地区覆盖有333个,广东省内21地市均有设立直属分公司,深圳、佛山、东莞、惠州、珠海等都有骏伯服务网点。团队专业、服务,致力成为中国最品牌的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超过13年的行业经验,深得上级部门及客户的认可,荣获中国百强劳务派遣机构、华南地区服务满意度劳务派遣机构等诸多荣誉。主要提供劳务派遣、劳动事务外包(社保代理)、业务外包等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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