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

广州邦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1-11-16 16:56   2299次浏览

认定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不予认定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认定程序

1.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附,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2.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3.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