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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出口货物的税则号归类依据是什么?

            2025-11-06 08:07:57        687次浏览

    进出口货物的税则号归类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海关总署的相关规章等,具体如下:

    税则目录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目录条文是归类的基础,它对各个税则号列所涵盖的货品名称、特征等进行了描述。

    归类总规则:税则中规定了 6 条归类总规则,按顺序判断货物的归类。例如规则一规定,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

    类注、章注和子目注释:类注是对一类商品的共性特征或归类方法的说明,章注是对一章商品的具体规定,子目注释则是对子目货品范围的进一步明确。这些注释可以帮助准确界定税则号列的范围,避免归类错误。

    本国子目注释:本国子目注释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对本国子目的具体含义和范围进行的解释和说明,是确定本国子目归类的重要依据。

    其他归类注释:除了上述注释外,海关总署还可能发布其他有关归类的注释、决定等,这些也都是归类的依据。

    货物实际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货物的实际状态确定。以提前申报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商品归类应当按照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时的实际状态确定。

    相关标准和化验、检验结果:进出口货物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可以作为商品归类的参考。必要时,海关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等其他归类注释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海关化验方法等,对进出口货物的属性、成分、含量、结构、品质、规格等进行化验、检验,并将化验、检验结果作为商品归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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