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借条并非必须找证明人。以下从不同方面说明:
1.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只要借条内容完备、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且有双方的签名或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有无证明人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
2.证明人作用:证明人的存在有一定好处。证明人可以对借款事实起到见证作用,当双方就借条真实性、借款是否实际交付等问题产生争议时,证明人能作为证人提供证言,增强证据的证明力,有助于解决纠纷。
3.实际操作:如果借款金额较小、双方信任度高,不找证明人也是可以的。但如果借款金额较大、双方关系不够紧密,找一个与双方无利害关系的证明人见证,能增加借条的可信度和性。
所以,写借条时是否找证明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